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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民、榮眷、遺眷急難救助慰問相關作業方式已修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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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編按】輔導會於日前修正「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慰問及災害慰問作業要點」,本刊已於二一八七期刊載輔導會喪葬慰問金生效時間等問與答,本期續刊相關問題與解答,俾使榮民榮眷瞭解申請規定及作業方式。
 
問題四:輔導會喪葬慰問金的申請時間及核發金額為何?
答:本要點自生效後,凡符合申領資格者,得自未就養有眷榮民亡故起六個月內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向各地榮服處申請一次性喪葬慰問金新臺幣一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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